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医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基本条件
满足招生专业国家分数线:
1.理学: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不低于41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2分;总成绩不低于288分。
2.医学: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不低于42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126分;总成绩不低于304分。
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一级学科 |
学科专业名称 |
初试成绩 |
1 |
144304200000008 |
张功贤 |
医学 |
1001J6-再生医学 |
423 |
2 |
144304200000011 |
何家欢 |
1001Z1-精准医学 |
350 |
|
3 |
144304200000010 |
郭奕宏 |
理学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19 |
4 |
144304200000016 |
马小倩 |
314 |
||
5 |
144304200000009 |
王锦强 |
311 |
||
6 |
144304200000014 |
谭 莉 |
310 |
||
7 |
144304200000004 |
苏金金 |
295 |
||
8 |
144304200000018 |
刘媛媛 |
292 |
四、复试安排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医学院271会议室。
复试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9:30
复试注意事项会另行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五、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试须提交有关材料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复试前复试工作小组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检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入学后,学院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材料不属实、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七、复试成绩计算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报告寄至学院,体检报告上须有本人相片以及体检部门骑缝章。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基本项目包括:内科、外科、抽血检查(全血及肝功能)、尿常规、胸片或胸透、心电图、腹部彩超。
九、录取规则
十、工作监督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医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10-69672498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714 010-82640446
十一、其他
本规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