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介绍
在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医学健康领域已经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为了打造中国版“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奖励源头创新,加强国际协作,推动产学研和谐发展,中国科学院大学携手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国科大正式签约设立“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以奖励在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国内外杰出科学家及有潜力的创新人才,为推动我国生命医学研究、技术创新以及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开发与应用贡献力量。
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其申报、评审、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截至目前,“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已成功举办五届颁奖典礼,共有数十位中外科学家凭借其在生命医学领域所做出的突出成就和卓越贡献获奖。已成为国内生命医学领域的重量级权威大奖,影响不断扩大,获得了国内外业界的高度关注。
设立背景
为了推动我国生命医学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的发展,促进生命科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国科学院大学、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设立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奖励在医学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国内外杰出科学家、学者及有潜力的创新人才。
该奖项同时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承办,并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
奖项设置
1、国际合作奖:每届1名,奖励在国际生命医学领域上取得重大科技突破,贡献卓越,且对推动中国科技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在国外工作的外籍科学家。
2、成就奖:每届2名,奖励在生命医学领域中取得国际先进水平的原创性科研突破;或技术开发成果在产业化发展上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以及在中国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标志性研究工作在中国完成的外籍科学家。
3、创新突破奖:每届10名,奖励在生命医学领域有重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提出过重要创新学术思想,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青年科学家。获奖人年龄不超过45岁,评审当年12月31日(含)之前未满46岁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2022年9月审议修订奖项评审细则)
组织机构
国科大医学院选聘业内杰出的院士、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席1名,委员若干名,独立负责奖项的评审工作。第二届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评审委员会主席:王志珍
评审委员会委员:董尔丹、高福、龚虹嘉、何维、康乐、陆林、刘以训、强伯勤、乔杰、石远凯、王福生、王松灵、王小凡、王拥军、张先恩、詹启敏、张学敏、赵玉沛
(按姓名拼音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办公室(简称奖励办)设于国科大医学院,负责奖项的宣传管理、项目征集、组织评审、异议处理、结果公布、颁奖典礼等日常工作。
提名与评审
1、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获奖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
(一)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提名人需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院士(医药卫生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医学专业);往届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获得者(限提名同—类别奖项);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评审委员。
(二)每个奖项类别,提名人可独立或联名提名 1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被提名人。
(三)提名人需下载《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提名表》并亲自撰写推荐意见。提名人将提名人签字及被提名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提名表》扫描成电子版(PDF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及被提名人的—寸高分辨率照片电子版发至奖励办邮箱。
2、评审程序
(一)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每一年评审一次。
(二)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获奖人通过形式审查、初评、会议评审和终审的评审程序产生。
(三) 奖励办组织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提名人或被提名人在7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形式审查合格者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四)初评通过函评方式进行。奖励办将提名材料与投票表通过邮件发给全体评审委员,进行为期2周的材料审阅与投票。函评投票表返回奖励办汇总统计后,供会议评审参考。
(五)会议评审以会议方式进行。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得出评审结果。
(六)会议评审结果提交奖励委员会终审,终审结果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登记。